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扬州职业手艺大学的函
《江苏省人平易近关于商请同意以扬州市职业大学为根本整合相关资本设立扬州职业手艺大学的函》(苏政函〔2024〕59号)收悉。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高档教育法》《中华人平易近国职业教育法》《通俗高档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相关以及第八届全国高档学校设置评断委员会评断成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扬州市职业大学为根本设立扬州职业手艺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2011462;同时撤销扬州市职业大学的建制。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指导学校沉视内涵成长,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条理职业教育办学纪律的研究,强化取财产成长、手艺变化、出力培育高本质手艺技强人才! |